我市公开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我市日前公开了省委环保督察整改方案。针对省委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34个具体问题,我市制定了《榆林市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巡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


    2016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巡查试点工作,并于2017年4月25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了市长尉俊东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春临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了《榆林市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加快补齐短板,确保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榆林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把榆林建成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的城市”奋斗目标,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之路。从解决督察发现的问题入手,在全市开展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攻坚战,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运用系统思维和法治理念,着力破解生态环境不优难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努力使榆林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为我市打造西北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实现追赶超越而不懈奋斗。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保持在二级标准;

    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无定河、榆溪河、窟野河、秃尾河等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0%以上,全面消除劣五类和城市黑臭水体;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35%,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

    针对省委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34个具体问题,我市制定了《榆林市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巡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坚持把“六个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贯彻督察整改的全过程。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我市还以整改为契机,用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创新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了3个方面的强化措施。一是不断完善地方生态环保政策管理体系。从保护和预防入手,抓紧研究制定《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榆林市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加快完善污染治理、质量改善和行业监管以及生态补偿等政策体系,积极开展矿井疏干水补偿、粉煤灰综合利用等方案编制工作。二是健全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等方面形成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协同开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联勤联动机制,严厉惩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夯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按照《陕西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和《榆林市全面推行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落实痕迹化管理,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守法常态。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为推动具体工作落实,同时成立整改督办组、责任追究组和舆论宣传组,统筹推进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二是夯实整改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县市区、本行业、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动态责任落实台账、动态进展台账、评估研判台账、审核验收台账,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四是加大整改宣传。及时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解决环境问题的信心和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同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坚持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与省委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统筹结合起来,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彻底完成问题整改。同时要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放到全局和战略位置来抓,特别是对环保督察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加快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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