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申请退休经办事项

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申请退休经办事项

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

法定退休年龄(以职工档案为主):

男性 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

灵活就业人  55周岁,女干部和在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可延迟到55周岁。

特殊工种可提前至  男职工  55周岁,女职工 45周岁退休。

因病可提前至      男职工  50周岁,女职工 40周岁退休。

办理材料

1、单位书面退休申请、退休审批表、职工档案去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批,下岗工人及灵活就业人员在档案托管办405室申请退休。

2、将审批结果提交社管科201室。

3、根据201室转交的《新增退休人员审核表》核对个人信息及缴费情况。

4、核对无误后将《个人帐户核定单》转交社管科201室。

5、社管科核定退休工资后报人社局审批发文(需2-3月)。

6、退休人员采集相片、指纹,领取工资卡。

办理流程

1、收件 2、受理 3、审批 4、办结

办理地点

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榆林市常乐中路榆阳中医院对面)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

0912-388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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