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825/2017- | 发布时间:2017-05-2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名 称:榆林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
榆林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市计生协是市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依靠广大会员动员群众推进人口发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家庭幸福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一、市计生协的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动员、组织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围绕人口、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工作,普及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工作,积极推进幸福榆林建设;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计生家庭排忧解难;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围绕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反映群众诉求,维护会员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合、募集社会资源,拓展服务领域,配合政府开展人口、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活动,发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产业;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市计生协工作要点:
1、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新时期工作方向。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省市党代会和“两会”精神,关注最新党情、国情、省情、市情、县情,用最新理论成果统一思想、最新实践成果凝聚共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团结引领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听党话、跟党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与李克强总理关于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和《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学习中国计生协“八代会”精神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刻理解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与社会保障措施,认真研究计生协落实“六项重点任务”的途径、措施、平台和机制,发挥好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多元共治格局中的生力军作用。
2、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国情开展宣传。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意义及基本国情和人口形势,引导育龄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为促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利用节日大力宣传。抓住“
3、多措并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切实关怀计生困难家庭。紧紧围绕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和关怀基层计生工作者“五关怀”对象开展活动。要摸清底子、建立档案、分类管理,积极探索与建立关怀帮扶机制;要按照政策性扶助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物质帮扶与精神抚慰相结合,政府、计生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思路,整合各方资源,开展生活帮扶、慰问资助、精神慰藉、养老服务和再生育关怀等服务。年内,全市各级计生协至少资助计生贫困学生500名、慰问“五关怀”对象500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入千家万户。大力帮扶计生创业家庭。开展“生育关怀携手行—计生家庭创业发展行动”,通过集中办班、专业技术培训基地培训等,全市培训1000多名育龄群众与计生家庭成员学习家政服务、传统手工技艺及种植、养殖、加工等技术,提高创业发展能力;通过实施生育关怀创业项目,建立生育关怀示范基地,培育生育关怀致富典型等,努力打造生育关怀特色品牌。各县区要在巩固完善原有基地的基础上,新建立2-3个生育关怀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好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携手保险公司,认真探索和完善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功能,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交流沟通,实行信息报表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年内,县(区)以上计生协为6万多户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和失独家庭等落实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明白卡入户率要达到100%,保证赔付及时、足额到位,以快捷、实在、真诚的服务赢得党政重视、群众满意。
4、丰富活动,倾心打造青春健康品牌。深入实施榆林市计生协(2016-2019)青春健康工作五年规划,按照“青春健康三三制”(三个目标人群、三个工作理念、三个工作机制)目标,在学校、家庭和社区整体推进青春健康教育。注重“青春健康俱乐部”建设。每县区至少有一个俱乐部达到市级标准,市计生协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年内树立14个俱乐部为市级“青春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加强专家和师资队伍建设。在现有专家委员会成员和师资队伍的基础上,加强师资培训,结合生殖生理、心理健康和“三观”建设等情况,培养和发展一批师资人员,填补基层师资短缺,为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人力支撑;丰富青春健康教育活动。经常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和县区师资队伍深入各中学、大专院校和社区开展讲座服务活动,帮助青少年了解和掌握生殖健康知识与心理健康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顺利度过人生的迷茫期和逆反期。年内,每县区要开展2次以上青春健康专题讲座与宣传服务活动。
5、与时俱进,积极传播新型婚育文化。围绕健康榆林建设目标,开展“生育关怀携手行—家庭健康素养优生优育促进行动”,推动优生优育知识培训、宣传、服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集市、进商场。每县区计生协年内至少举办2次以上优生优育知识培训与宣传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科学、文明的婚育新风和生活方式;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内容,深入开展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爱岗敬业、勤劳奉献等传统美德,推动男女平等、优生优育优教文明理念深入千家万户。全市新创建计生幸福家庭1000户;围绕“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思路,吸引热心社会公益、乐于奉献的青年、育龄群众、计生幸福家庭成员加入计生协志愿者队伍,开展以计生特殊家庭为重点的志愿服务,通过 “送健康”、“送温暖”、“送生活照料”、“送心理抚慰”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每县区计生协年内都要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并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志愿云系统,科学有效开展活动。
6、立足实际,努力推进协会组织建设。按照“学习型、研究性、创新型、有作为”目标要求和“组织健全,结构优化,素质提高,活力增强”组织原则,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市计生协,积极筹备召开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健全组织机构;县区计生协,充分利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全面完成 “参公”、“入序”、“三定”,配齐、配强协会领导班子,有条件的县区力争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乡镇(街道)及村(居)计生协,要根据《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榆发〔2016〕11号)精神,认真摸底调研、分类指导,按照“没有组织建组织,有组织的抓规范,已经规范抓提升”的原则,健全组织机构,实现层层有计生协组织、级级有计生协人员。要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建设,逐步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产业园区、集贸市场、社区、企业等建立计生协会,并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创建活动,年内建成市级示范点12个、省级示范点2个。要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健全村(居)“两委领导负总责,协会承做当骨干,依法建章定制度,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工作机制,结合两孩生育政策,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内容,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推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及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的深度融合。按照“普遍争创、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典型示范”的思路,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点建设,各县区要在每乡镇建成1—2个示范点,全市建成12个市级基层群众自治诚信计生村(居)示范点,择优推荐省级示范点。
7、转变作风,着力塑造良好队伍形象。加强思想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追赶超越大讨论”活动,加强计生协队伍思想建设,提振计生协干部的精气神。市计生协将组织开展计生协系统追赶超越演讲比赛,各县区要积极选拔人员参赛;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摒弃“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陋习,组织全市协会人常态化走出机关,卷起裤腿走基层,沉下身子搞调研,每县区年内至少形成一篇有分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党政及自身决策提供可靠资料和依据;加强形象建设,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杜绝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实实在在为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建设一支讲文明、懂礼仪、重形象、求实效,适应新时期、融入新常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及人员情况:
榆林市计划生育协会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群众团体,经费管理方式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正县级建制,编制10名,实有11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具体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标准据实编制。
2、日常公用经费:按市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补贴标准据实编制。
4、项目支出:开展的项目要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相适应,与我市经济和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
五、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2017年收入预算191.69万元,较上年增加75.48万元,专项业务费增加10万元,增加原因是更好的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增加原因为新调入三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住房公积金和公用经费等增加65.48万元。
2、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2017年全年支出预算191.69万元,较上年增加7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9万元,较上年增加65.4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6.98万元,较上年增加48.02万元,增加原因为正常普调工资及三名新调入人员的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31.18万元,较上年增加6.89万元,增加原因为新调入人员的公用经费及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53万元,较上年增加10.57万元,增加原因为正常退休人员调资,新调入人员及普调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加)。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3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因为2016年市计生协创建计生幸福家庭创新成功,收效良好,2017年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此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构建幸福榆林。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及与上年比较增减变化原因: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合计11.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因计生协工作职能所需,到基层计生贫困慰问下乡用车较多。
(1)因公出国(境)零预算,零增长,无增减变化原因。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故支出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原因根据计生协单位职能需要为服务好基层计生协群众,安排下基层工作任务增加,故车辆支出费用增加。
(4)会议费支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原因。
(5)培训费支出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原因。
4、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为:总支出安排31.18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3.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5、2017年支出预算的191.69万元中,政府采购安排计划数为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榆林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