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846/2017- | 发布时间:2017-05-25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名 称: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
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各类规划的编制和修订,指导各县区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榆林中心城区488平方公里范围内(除榆林高新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二是建筑业管理: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三是勘察设计及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及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四是防震减灾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监督管理。五是城镇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城镇化和村镇规划建设。
二、部门2017年工作任务
(一)高质量推进城市总规修编,全面加强城乡规划管控。强化规划引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围绕“榆林建成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的城市”目标,高质量修编第五版城市总规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留住城市文化根脉和“发展年轮”。同步推进城市总体设计,系统梳理本地区城乡特色风貌,划定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建立城市特色风貌清单制度,抓好中心城区、历史街区、城市门户、景观廊道等地段城市设计,重要地块在土地出让时应该提出明确的城市设计要求,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在高度、形态、风格、立面色彩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全面提升城市设计水平。编制完成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规划、修编西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棚户区改造后空白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榆林市中心城区一张图工程,加强对中心城区各新区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要落实《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加强“三区四线”管理,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积极推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各类城乡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在批准前须经规委会审查通过。严格行政许可程序,提高规划许可效率。总结城市规划管理实践经验,修订完善《榆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落实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优化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前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提高项目许可会议工作效率。加强对县区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服务,配合完成各县总规省级技术审查,指导完成各县总规市级技术审查及行政报批工作,指导各县区控规编制工作,提升详规覆盖率。积极主动深入县区,通过座谈交流、集中培训、督促检查等形式,进一步规范县区规划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成立全市城乡规划督察员队伍,深入开展城乡规划督察,严格核查整改卫星遥感疑似图斑。建立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用惩戒机制倒逼规划刚性执行,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加快重点镇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一主三副多点”市域城镇体系和“一轴两带”城镇发展新格局要求,重点发展长城沿线城镇带发展轴,加快重点示范镇村建设,精心打造横山波罗、绥德名州、佳县佳芦三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将文化旅游名镇打造成为精致独特,文化独具韵味,生态充满魅力,旅游功能完善的特色小镇。推进神木大保当、清涧折家坪和吴保宋家川三个省级跟踪指导考核市级重点镇建设,争取今年进入全省重点镇序列。启动“一县一镇”示范工程,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人口过万、产值过亿的中心镇。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掘,对已公布的中国传统村落和陕西省传统村落进行挂牌保护,用好补助资金,合理安排项目,持续做好传统村落的摸查和申报工作,力争将有重点保护价值的村庄全部纳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全力推进清洁乡村、生态乡村、美丽乡村建设,召开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现场观摩会,表彰奖励已达标挂牌的国家、省、市级美丽宜居村庄,加强督查、指导,扎实推进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工作。持续抓好农村危房质量安全管理,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点,高质量完成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严格建筑市场管理,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持续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优化发展,培育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本地优势施工企业走出去,努力开拓市(境)外建筑市场。今年建筑业总产值力争突破2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力争达到70亿元。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推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推进建筑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模式,抓好春、夏、秋三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重点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发挥国优“鲁班奖”、省优“长安杯”奖和省、市级文明工地表率作用,推进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调研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试点,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
持续抓好建筑业行业统筹管理工作,严格招投标管理,强化招标公告发布、标前现场踏勘、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升勘察设计服务水平,编制完成榆林市农村民居设计方案图集。强化建筑节能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力争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四)夯实发展基础,深入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和防震减灾工作。充分认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行性作用,抓好榆林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日常运行,结合全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推动榆林中心城区地理信息控制系统的补充建设和更新维护,统一全市坐标系。全面完成榆林市城区图的编审出版工作。加强地震台网及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升级,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严格抗震设防审查备案制度,增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工程、县区信息节点及市级防震减灾教育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全面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系统所属事业单位14个,市城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城区规划管理处、市建规局榆阳分局、市建规局西南新区分局、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地震办公室、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测绘处、市展览馆、市城建档案馆、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推广中心、市地震台网监测中心、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办公室、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是根据近三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2017年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一)收入预算2848.31万元,其中:公共基本支出2528.31万元,专项业务费3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848.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5.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71万元,专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0.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万元,商品和服务类项目支出281万元。
(三)相比较2016年部门预算增加2.5%,主要增加部分为专项业务经费。
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收支数额情况
2017年榆林市建规局基本支出453.54万元,专项业务费82万元;榆林市建筑节能办基本支出63.33万元;榆林市测绘处基本支出141.46万元,专项业务费15万元;榆林市展览馆基本支出137.88万元,专项业务费70万元;榆林市城区规划处基本支出358.91万元;榆林市质监站基本支出479.13万元,专项业务费60万元;榆林市地震办基本支出35.81万元,专项业务费2万元;榆林市城建档案馆基本支出202.19万元,专项业务费25万元;榆林市招标办基本支出62.26万元,专项业务费2万元;榆林市地震台网中心基本支出139.91万元,专项业务费40万元;榆林市城镇办基本支出76.15万元;榆林市建规局榆阳分局基本支出207.03万元,专项业务费14万元;榆林市建规局西南分局基本支出170.71万元,专项业务费10万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原因
车辆费下降原因:我局仅保留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较2016年无增减变化;无新增重大公务接待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及2016年均无预算.故全年的车辆使用费下降明显。会议费方面:去年我局未承担省市交办的大型会议,局机关也没有组织业务培训,故降幅明显。招待费严格控制把关,一般不安排公务接待用餐,故接待费较往年相比,降幅明显。
七、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即部门的公用经费预算共计65.92万元,其中:办公费6.3万元,印刷费0.6万元,邮电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水电费1万元,取暖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28.84万元,公会经费4.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项目拟分9个批次进行,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物业费、培训费等类型,预算金额为118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茶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