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874/2017- | 发布时间:2017-05-27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名 称:榆林市中小企业促进局2017年预算公开 |
榆林市中小企业促进局2017年预算公开
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预算说明和部门收支预算表两部分。
一、部门预算说明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工业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培植经济主体。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工业化、县域工业集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及考核,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3、承担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培育市场主体,促进企业成长。
4、负责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评价和考核;加强对资金、电力、水、土地、人才等生产要素供需的协调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
5、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服务机构对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开展购买服务。
6、负责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和品牌建设;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
7、指导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
8、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
9、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催生小企业;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10、承担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实施“追赶超越”决策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追赶超越”总要求和决策部署,坚持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坚持系统思维,按照“育小、扶中、抓大”的思路,扎实抓好促进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实,打造“三项工程”、建好“三个中心”,落实“六个措施”,努力实现我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和质量双提升,为全市追赶超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预期发展目标:2017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 42.2 %;中小企业增加值占比达到 54%;新增从业人 员1万人;新增中小工业企业 70 户,支付劳动者报酬 210 亿元。
在做好常规性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发展政策,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大对中、省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实实在在把《榆林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林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林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林市全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榆林市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5个文件中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好,做好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搞好服务。积极筹备,以市委、市政府召开“榆林市大力推进非公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表彰“十二五”期间推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集体和个人。
2、围绕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学用好1个亿的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20个省级重点县域工业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省市两级小型微型创业创新基地纳入扶持范围。推动各县区设立不少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好中、省、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上报工作;建成2个标准化厂房项目,完成3个集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一带一路”及“走出去”战略,力争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外经贸洽谈类活动1-2次;在省内外开展四次“榆林好产品”大型展示展销会,宣传推销“榆林好产品”。
3、加强经济运行活动分析,强化信息监测工作。一是加强监控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继续做好三网的数据上报工作和审核工作。密切关注全市经济运行发展情况,准确把握运行态势,及时分析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做好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二是抓好“育小扶中抓大”工程,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非公经济)提升行动计划,加快个转企、企转规补发,抓好100户“双创”企业、50户规上企业、200户“四上”企业、100户梯队成长企业的培育。加大政策扶持倾斜力度,重点发展产业集群企业20户、小巨人企业30户、瞪羚企业10户。三是努力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协作配套发展,推动我市混合所有经济发展,促进企业整体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链对接、价值链增值,建立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协作配套工作机制,实现大中小企业功能互补,和谐共赢的联动发展战略。四是做好乡镇基层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人员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和监测数据质量。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继续开展信息技术入企服务活动,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4、推动转型升级和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引导、鼓励、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中省市国有大企业、大集团深度对接,解决重点企业的突出问题,力争发展2-3户混合所有制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配套产业,壮大非公经济实力,提升规模、效益和竞争力。创建国家和省级园区基地,争取中省资金支持。与园区内重点企业深度对接,摸清底子、找准原因,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争取在榆召开省级重点县域工业集中区座谈会,交流工作成果、探讨机制体制、研究重点工作、破解工作难点。推动标准厂房建设试点工作,在绥德、子洲、佳县、清涧等县开展标准化厂房试点,确保中小企业尽快落地、实现生产。
5、突出协调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一是推动建立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是推进“助保贷”业务,进一步完善《助保贷业务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降低利率及准入门槛,扩大放贷企业范围,免征企业助保金;三是加大银企对接力度,组织3次以上银企对接活动。四是努力推动“票据贴现”和信用贷款试点工作;五是组织企业参加“西洽会”“中博会”、“农洽会”,推荐优势项目,展示不同行业特色产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充分发挥中、省、市中小企业信息网等网络平台作用,实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拓展工程,为企业开辟更为广阔高效的营销模式和渠道。
6、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努力打造着力构建以市县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主体、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园区服务平台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社会中介力量和专业资源参与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资源共享及业务协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三是筹建“榆林好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展示宣传我市中小企业名优产品。四是组建“榆林市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深入企业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推动设立榆林好产品交易结算中心,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六是中小企业产学研推动服务中心,整合各行业技术资源,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七是开展“榆林好产品”认定工作,成立“榆林好产品”评审委员会,制定“榆林好产品”认定办法。全面贯彻“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有关政策措施,对新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单位、陕西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和获得中国质量奖、陕西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依据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7、强化培训,推动“双创”,打造人才队伍。2017年,依托市县区中小企业部门、服务中心和社会化服务机构,重点实施创业创新带头人、优秀企业家、职业经理人、高端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现代企业制度、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投资与融资、政策法规等10项精准培训工程,计划培训人数达到1万人次。努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打造“四众”平台。利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促进生产与需求对接、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有效汇聚资源推进分享经济成长,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继续组织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2017年计划选聘300名,进一步为我市非公企业充实人才力量,为发展提供智力保障。与东南沿海重点非公企业对接,开展非公企业管理人才交流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和发展思维。
8、强化党建工作,提升企业发展“精气神”。狠抓党建工作,一是推动设立非公企业党委,统筹推动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上台阶,发挥企业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引领企业跟党走、听党话、促发展。二是推动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党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确保中小企业系统党建工作覆盖面。三是组织办好迎“七一”党建引领文化主题晚会,通过活动,推进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凝心聚力”“追赶超越”,提升发展“精气神”。
9、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狠抓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和机关各项制度的规范执行力度,强化学习教育,开阔思维,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干事创业的热情。落实考核考核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廉政建设。坚决贯彻“三项机制”,打造一支能扛事、会干事、敢担当的非公队伍,形成“扛重活、挑大梁、走在前”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推动我市中小企业、非公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8名。其中:局长(正县级)1名、副局长2名;总经济师(副县级)1名;科长5名,副科长3名。设有7个公益性岗位。设有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编制9名。
(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具体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标准据实编制。
2.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市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的开支项目。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补贴标准据实编制。
4.项目支出: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申报项目支出预算,要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相适应,与我市经济和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加强项目库建设,充实项目储备,推进项目滚动管理。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全年预算收入490.86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全年预算支出 490.8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86 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按经济分类的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55.9万元,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单位人员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6 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和扶持中小企业等事务时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取暖费、公务用性维护费、租赁费、维修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万元,用于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包括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4)单位基本建设和资本性支出9.5万元,用于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及大型修缮等。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9.5万元。
2、按功能类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90.86万元,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行,其中基本支出390.86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本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支出合计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用行为护费4万元,会议费5.5万元,培训费10万元。
4、“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出境费与上年一样,无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去年无预算,今年预算0.5万元,单位确实有因公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维修、燃油费等;会议费比上年预算增加2.5万元,因单位今年的工作计划和任务较多,确需增加预算;培训费较去年下降,去年有专项的培训经费,今年的培训场次及培训人员减少。
5、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二、部门收支预算表(见后附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