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902/2017- | 发布时间:2017-05-3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名 称:榆林市招商服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榆林市招商服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和改善投资环境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策划并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国内国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对外推荐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四)负责全市外开放、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及优惠政策宣传。
(五)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统计和考核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网络。
(六)负责组织国内经济技术协作交流活动,协调解决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外外来榆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的接待工作。
(七)监测考核全市投资环境,建立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以及受理外商投诉案件。
(八)指导各县区、开发区相关招商引资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一)主要目标规划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以“精准抓招商、投资促转型”为主题,立足优势资源,围绕优势产业,瞄准目标区域、目标企业、目标项目,走出去专题招商,引进来特色推介,落实签约合作,推进项目落地,增强发展后劲,形成全市大招商工作局面,为落实“追赶超越”新要求,作为我市发展的加速器,以此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1、组织承办“第二十一届中国东西部投资与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活动。
2、组织参加陕粤港澳经贸洽谈会活动
3、组织承办“”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经济合作洽谈会“暨“第十一届榆林国际煤炭博览会”期间的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
4、组织各县区赴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进行专题招商活动。
5、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厦洽会)”、“ 渝洽会会”、“宁洽会”等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
6、邀请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客商来榆考察。
7、聘请专家,策划、包装、筛选招商项目150个。
8.继续开展2017年度投资环境综合评价问卷调查,加大“投资环境110”办的投诉案件查办力度。
9、加强商(协)会建设与联络。
10、开展对县区招商队伍政策理论、业务实战的培训,强化招商队伍整体素质。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招商局设有政秘科、项目促进科、经济技术协作科、宣传信息科、投资服务中心5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招商项目策划中心。
(二)人员情况
局机关参公事业编制20名,在职上卡人员32名,退休3名,其中正处级2名、副处级3名、正科级7名、副科级5名、科员5名、离岗人员6名;工勤人员4名;临聘人员3名。下属招商项目策划中心事业编制5名,在职上卡人员5名,正科级1名,科员4名。
(三)办公地点:沙河路开发区环保大楼二楼(租赁)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预算收入570.1万元
1、基本支出45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万元,同比增长3.5%。其中:人员经费386.31万元,公用经费63.79万元,
2、专项业务费及项目支出1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同比增长14.3%。主要为新增专项资金项目。
(二)2017年支出预算资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7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5.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2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8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92万元。2017年增加了基本建设支出28万元,主要原因我局搬迁了办公场所,增加了一些办公设备购置,同时我局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与上年比较增减情况说明。
1、2017年,市招商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为 25.3万元。其中: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样均为零预算;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与上年相同,没有增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及公务车辆运行费24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原因是:经批准今年为市招商局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相应增加了购置费和公务车辆运行费。
2、会议费:2017年预算会议费6 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今年计划召开会议比去年减少。
3、培训费:2017年预算培训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计划培训比去年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办公费5万元,、手续费和邮电费9.05万元、差旅费21万元、公务接待1.3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4万元、维修费4万元、工会经费5.67万元、前半年房屋租赁50万元、会议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155.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3万元。主要原因是核定预算减少。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政府审批后,采购公务用车一辆,价值预计2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部门收支预算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