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904/2017- | 发布时间:2017-05-3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名 称: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2017年预算说明 |
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2017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煤炭公路运销的监督管理,规范煤炭运销秩序。
(二)负责管理发放《榆林市煤炭(兰炭)销售计量专用票》。
(三)指导监督检查我市各产煤县区煤炭运销管理站、煤炭销售服务站和煤炭计量站的工作。
(四)负责“榆林煤”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发放等工作。
(五)负责市本级各项涉煤规费的征收。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以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能源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规范煤炭运销秩序为目标、票据管理为主线、规费收缴为重点、稽查执法为保障,开展全站各项工作。
(一)足额收缴市本级各项涉煤规费
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票据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财政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复核,每月10日定期向市财政局报送上月规费收缴月报表,将规费足额上缴市级财政专户。力争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
(二)继续加强票据管理工作
按照市上相关文件要求和市能源局下达的生产计划通知,发挥票据监管这个总抓手的作用,认真核查用票企业资质,加强对全市涉煤企业《准购证》的申办和年检换发工作,深入推进“三统一”管理模式,有效遏制扰乱煤炭市场秩序的现象。全年计划发放票据500万份,力争回收率达到90%以上。
(三)强化稽查执法检查工作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严管重查的舆论氛围;公开举报电话,确保稽查信息畅通;开展煤炭公路运销管理专项治理活动;完善企业稽查档案和处罚备份;实行稽查与处罚分离制;建立月度调度会制度;统一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强化计量站、服务站、稽查队“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从而有效地打击偷逃税费行为,堵塞税费流失漏洞。
(四)进一步推进信息建设工作
分析掌握全市煤炭运销工作最新动态,编发煤炭销售统计报表12期,煤炭价格调查表40期,煤炭信息动态40期。对全市所有涉煤企业电子开票系统实施升级换代,全面推行IC卡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五)深入开展“榆林煤”证明商标的宣传推广、管理授予等工作
积极联系煤科院等权威煤质检验机构加强对我站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仪器检定、文件备案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煤质检验水平和能力。主动联系报社、电视台、网络媒体等新闻机构加大对“榆林煤”的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榆林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成立于2006年9月,是隶属于榆林市能源局的全额财政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0名,实际在职人员98名,退休1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票证科、稽查科、信息科、商标科、煤质检验中心、工会、神府办事处,四个煤炭计量站,五个煤炭服务站,六个稽查队。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榆林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文件,并按照2016年底在册人员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编制。
五、部门预算的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整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1750.1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250.1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71.43%,较上年增加292.4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正常调资以及煤质检验中心和“榆林煤”专项经费等。事业收入50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8.57%。
2017年支出预算为175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7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9.92%;项目支出351.3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0.08%。较上年增长792.48万元,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公共拨款支出预算为125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999.54万元,较上年增加153.76万元,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及正常调资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2.36万元,较上年增加136.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7.18万元,较上年增加17.33万元。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62万元,较上年减少11.28万元,原因为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政策、压缩一般性支出。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事业运行(2111450)支出1250.16万元,较上年增长292.48万元,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正常调资以及煤质检验中心和“榆林煤”专项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的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公务接待费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我单位积极响应《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管理,所以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较上年无变化,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与上年持平。
2017年度本部门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6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减少11.28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6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1.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134.60万元。
(七)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专项资金为150万元,其中“榆林煤”专项经费50万元、煤质检验中心1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