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918/2017- 发布时间:2017-06-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榆林市财政局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榆林市财政局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关于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的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本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指导县区(榆横、榆神工业区管委会)财政业务工作;汇总榆横工业区管委会和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各类财政收支情况,并报市人大审议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全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拟订市内有关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经济发展方面的市财政支出,中、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监督执行,组织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参与涉外债务等国际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和监督外汇,核定党的干部因公出国经费及用汇指标。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财政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市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十二)研究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和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市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本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做大做强财政蛋糕,重点保民生、稳脱贫,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完成财政收入目标。

要准确分析研判经济形势,夯实收入责任,突出抓重点税源、重点县区、薄弱环节,做到月月不放松,确保均衡入库。

(二)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一要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与专项资金预算、财政拨款与单位各项收入等统筹力度。二要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清理收回结转资金,加大清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力度。三要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四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确保只减不增。五要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六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检查力度。

(三)贯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充分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积极作用。

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去产能奖补政策,明确扶持重点、补贴标准和支持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支持。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确定的各项稳增长措施,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积极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更多采用基金、股权、风险补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支持产业发展,确保经济平稳增长。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一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要继续加大扶贫投入,重点用于扶贫开发,中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向脱贫重点县、片区县和革命老区县倾斜。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继续指导县区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捆绑使用,突出重点,集中支持精准扶贫。要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现象。要以脱贫攻坚统揽“三农”工作,继续加大现代农业、水利、林业等投入力度,做好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一事一议”等工作,统筹好城乡发展。二是稳步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要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要推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三是重点保障教育和医疗卫生支出。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义务教育零收费政策、学前三年和高中免学费政策,重点落实与精准扶贫相配套的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基础设施改善。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和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积极探索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衔接办法,切实解决贫困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五)主动把握经济新常态,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创新。

一是全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要调整完善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体系,使预算分配更加规范、公平、透明。要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强化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确保财政可持续。二是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改革。要继续做好存量债务的债券置换,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对进入风险预警区和提示区的县区进行通报,安排新增债券要与县区风险程度挂钩。三是推进税制改革。要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完善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完善地方税体系。四是拓展财政信息公开范围。要进一步细化全市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的公开内容,各项支出要公开到最末级的预算科目。

(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一岗双责”落实落细。

一要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责任要求,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推动党组织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各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党组、纪检组和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层层“签字背书”,全面夯实分解、落实、报告和考核“四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科室单位责任人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要将深入开展“我是党员·向我看齐”争创党员红旗岗活动与财政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紧密结合,坚持每季度一考核、一命名、一授牌,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履职尽责、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此进一步凝聚更多正能量,形成引领财政管理改革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巨大引擎。三要坚持激浊扬清、扶正压邪,严格干部监督管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继续强化“三顶帽子”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关于对科室单位负责人激励与约束处理的规定》、《关于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履职尽责遵章守制行为实行记录备案的规定》、《年度考核末位查究办法》、《科室单位负责人问责办法》和中层干部“黄橙红”三色预警调整机制,进一步划清设定干部履职尽责的红线和高压线,对出现与制度博弈、违反规定的,要及时严肃处理,该训诫的训诫,该问责的问责。四要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将这个集结号和赏罚令用实用好。要把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融入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真正让干得好的干部受鼓舞、获重用,倒逼干部担当有为,为市直财政系统落实“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和全市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系统包括局机关及15个下属事业单位(不含财校),具体单位如下:正处级事业单位2个: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市生产资金管理处;副处级事业单位8个:市收费资金管理中心、市财政监督检查处、市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榆林分校、市税源监控管理处、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市企业财务管理处、市财政局空港生态区分局;科级事业单位5个(统一在局机关核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市财政信息中心、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具体如下表:


榆林市财政局系统2017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主要职责

1

榆林市财政局

行政

 

详见情况说明第一部分部门主要职责,已用文字说明,此处略。

 

2

榆林市生产资金管理处

参公

 

负责地方财政周转金管理工作,扶持南部发展资金管理工作及财政信用资金担保业务工作等。
 

3

榆林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参公

 

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设立、变更、撤退、监管和清理检查各类账户的资金使用和范围;研究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后续业务的拓展应用,办理市级预算单位支付业务,负责指导和监督代理银行办理支付业务,为预算单位支出总账进行会计核算。

 

4

榆林市收费资金管理处

参公

 

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的专职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和中省市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等。
 

5

榆林市财政监督检查处

参公

 

拟定本市财政监督制度和计划;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全市财政系统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监督财政收支的执行情况;监督财政资金的绩效和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区县来自上级各项转移支付和重点支出资金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机构开展财税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监督局属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预算的情况和内部监督约机制的建设情况。

 

6

榆林市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

参公

 

参与研究编制本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政策、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执行情况;编制、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预决算。

 

7

榆林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事业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是农村综合改革方案;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与指导,推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农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及改革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8

陕西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榆林分校

事业

 

负责市本级和县区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

 

9

榆林市税源监控管理处

事业

 

负责全市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税源监控管理信息网络;负责开展税源普查和重点税源调查,分析预测各行业税源变化和税费负担情况;负责税源监控的监督检查。

 

10

榆林市企业财务管理处

事业

 

负责全市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编制有关工作并监督其执行;负责企业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的审核监督,负责企业财务考核与评价工作。

 

11

榆林市财政局空港生态区分局

事业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实施财政收支预决算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负责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区域内各类开发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域内会计工作;负责区域内财政自身建设等工作。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市财政局总编制329名,其中行政编制48名,事业编制281名;实有在职人员319人,离退休人员53人。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0万元。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七、部门预算收支编制情况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八、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市财政局系统收入预算为4622.53万元,较上年增长815.28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专项业务费及项目支出列入部门预算的为360万元,较上年下降40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对项目支出进行了压缩。

2017,市财政局系统支出预算为4622.5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4262.53万元,占支出总额92%。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815.28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专项业务费支出及项目支出360万元,占支出总额8%,较上年减少40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对项目支出进行了压缩。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系统支出预算为462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65.44万元,较上年增加790.07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含工资福利支3040.23万元,较上年增加520.21万元,增长20.6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5.21万元,较上年增加269.86万元,增长48.6%,;公用经费支出397.09万元,较上年增加64.71万元,增长19.46%,原因是市级单位部门预算改革提高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 专项业务费支出及项目支出360万元,较上年减少40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对项目支出进行了压缩。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系统支出预算为4622.53万元:

行政运行(20106013854万元,较上年增686.73万元,增长21.68%,主要原因是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事业运行(2010650)668.53万元,较上年增148.05万元,增长28.4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106991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减少16.67%,主要原因是对事业支出进行了压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62万元。

(五)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和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市生产资金管理处、市收费资金管理中心、市财政监督检查处、市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等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0.26万元,2016年预算增加51.68万元 ,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对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进行了增加。

(八)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的预算情况。

2017 年市财政局系统“三公”经费预算为41.5万元,比上年减少19.5万元,较上年下降31.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和上年一样,无预算。

2、公务接待费27.5万元,比上年减少7.5万元,下降21.42%,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上年下降12万元,下降46.15%,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和上年一样,无预算。

“三公”经费较上年总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及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各项支出行为,压缩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2017年市财政局系统会议费部门预算24.3万元,比上年下降5.7万元,较上年下降,19%,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对会议费预算进行压减。

 52017年市财政局系统培训费部门预算39.5万元,比上年增长17.5万元,较上年增长79.54%,财政局机关培训费预算较上年没有变化,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财政改革业务的不断增加,我局下属单位今年分别安排了各项财政业务培训。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榆林市财政局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表

 

 

                                      榆林市财政局

2017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