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928/2017- | 发布时间:2017-06-0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名 称:榆林市信访局2017年预算公开内容 |
榆林市信访局2017年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责任:
1.贯彻《信访条例》,组织拟定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推动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市内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县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省信访局及省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榆林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4.承担督促检查中、省、市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市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县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承担办理省联席办转送、交办榆林的群众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来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8.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市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为引领,以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建设,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着力抓好源头预防、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信访积案和分析研判,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1、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及时开展风险预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实行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月例会制度,充分发挥信访大数据的作用,加强社情民意新动向、新特点的分析研判,及时捕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特别对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及时开展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调查研究,剖析症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完善政策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经常性排查与重点排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节点集中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逐级建立排查化解台账,逐件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办结时限、化解措施和稳控责任。
2、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构建多元化解格局。一是继续推进信访信息系统的全覆盖。推进信访信息系统向职能部门延伸,不断扩大网上信访覆盖面。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把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网上投诉、视频信息、领导信箱等各种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统一的网上信访受理办理综合平台,形成“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工作模式。二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以市、县(区)、乡镇(街办)三级领导干部和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为重点,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定期公开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严格执行公示、接访、交办、包案、化解、落实等要求,增强接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着力构建多元参与信访工作格局。对突出重大、疑难重复信访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律师、各级法学会会员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问题化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法律工作者督办信访事项,化解信访积案,研究信访难题,全力推动案结事了。
3、不断强化责任信访,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一是突出抓好《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出台《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议通过的五条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信访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以问责问效推动问题解决。二是突出抓好信访工作责任在基层工作中的贯彻落实。以切实提高信访事项“及时受利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制定群众来访接待规则,全面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强化初信初访初投和重信重访重投治理,压实首接首办责任,提高受理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减少矛盾上行;进一步抓好基础业务建设,从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复查复核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入手,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活动。
4、深入推进法治信访,不断规范信访秩序。一是继续深化诉访分离。按照诉访分离改革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做好诉访分离工作,对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明确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并将信访事项移交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案件,积极配合属事属地责任单位做好信访人的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强化职能部门责任,推动市县两级职能部门梳理制定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责任清单,确保信访诉求准确分类。细化配套措施,加强信访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对接,形成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分类处理工作机制,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三是依法打击违法上访行为。严格执行省公检法司四部门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陕公通字〔2015〕67号)文件规定,配合政法机关及时收集固定在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证据,持续加大对违法信访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煽动、串联、胁迫、诱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事件,聚众扰乱信访工作秩序的幕后重点人员,以及到北京重点地区、敏感部位聚集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非正常上访行为,坚决依法处理,营造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榆林市信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6个科室,即政秘科、驻市委接待科、驻市政府接待科、监察室、投诉办、信息科。职能职责按照《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榆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1号)执行,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1、人员情况:全局目前实有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18人、工勤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办公用房:在市政府西侧,建筑面积1800平米。
二、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是根据2016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年度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相关要求进行了测算编制。
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依据住房公积金标准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填报。
4、项目支出: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实际工作需要,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测算填报。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及增减情况说明
榆林市信访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51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06万元(人员支出398.06万元,公用经费60万元),较上年增长1.79%,主要为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专项业务费60万元,主要为新增专项资金项目。
(二)支出预算及增减情况说明
榆林市信访局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51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0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3.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82万元),较上年增长1.79%,主要为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专项业务支出6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及与上年比较增减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3万元,比上年减少4.7万元,同比下降2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7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有关情况:预算2017年度公务接待共11批次,累计接待17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比上年减少4.7万元,同比下降78.33%,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其中:驻京1辆、驻省1辆、市信访局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审验费及通行费等日常支出。主要保障我局日常接访劝返等工作开展。
2、培训费预算情况
2017年度培训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同比下降83.33%。
3、会议费预算情况
2017年度会议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75%。
(四)政府采购安排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2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11万元,其他印刷服务1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大厅办公设备采购。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部门收支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