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934/2017- | 发布时间:2017-06-02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名 称:民盟榆林市委关于2017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
民盟榆林市委关于2017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榆林市委员会(以下称民盟榆林市委员会)是中国民主同盟的市一级地方组织。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和落实民盟中央、民盟陕西省委、中共榆林市委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3.组织协调全市各级民盟组织和盟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等活动。
4.依照民盟章程的规定,负责全市组织发展,协调基层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市民盟组织的自身建设。负责选拔、考核、培养基层组织的骨干,审查基层组织领导班子人员的选拔、换届。
5.抓好全市民盟的人才培养和推荐工作,搞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6.抓好民盟全市思想建设,进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
7.完成民盟陕西省委和中共榆林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17年度工作任务
民盟全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着力加强民盟组织自身建设,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榆林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
1、深化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夯实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民盟全市各级组织要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榆林增进共识,凝聚力量。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市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2、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榆林,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做好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工作。参政议政工作要在保持民盟的党派特色和优势同时,深入调查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继续加强市委会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的组织化水平。加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重视质量、突出特色,保持领先优势。
三、部门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民盟榆林市委员会内设4个部(室)。
(1)综合办公室、(2)组织宣传部、(3)参政议政部、(4)社会服务部。我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副秘书长1名。
四、财政预算级次: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五、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本年收入支出整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5.62万元,比上年度30.07万元增加了35.55万元,增加了54.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任务有所增加。基本支出65.6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9.69万元,占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4.77%;日常公用支出55.93万元,占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5.23%。本年度无项目预算收入及支出。
2.本年支出预算构成情况
本年财政预算支出65.6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度30.07万元,增加了35.55万元,支出增长率54.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支出分类本单位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为65.62万元,比上年度30.07万元,增加了35.55万元,增长率54.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65万元,占总支出比13.18%,商品和服务支出55.93万元,占比总支出85.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万元,占总支出比1.59%。
3.2017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为0;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50%,增长的原因本年工作任务多,外出租车费用增长;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0.1万元有所下降,将实行零增长并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支出内容包括: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签证等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我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无保有量。
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压缩“三公”经费开支。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1.1万元,2017年本着节约高效的管理办法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本年度我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有所增加,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计划召开换届大会。
本年度我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支出共8万元,比上年有所增加,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计划进行新党员及骨干党员培训。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此项收支。
(三)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3万元,比上年20.91万元增加35.02万元,增长率62.61%。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单位日常行政运行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0.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2017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