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959/2017- 发布时间:2017-06-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榆林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榆林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说明文本

(一)主要职责

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是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参照公务员管理县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政秘科、农机化科、计财科、工业科、经营科、科技科、工会及监察室八个科室;下设两个副县级建制事业单位(农机安全监理所、农机管理推广站),两个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农业机械化学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和市政府有关农机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榆林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指导行业执法体系建设。

4、负责实施现代特色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开发实施农机化工程项目。

5、负责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市级政府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并监督实施。

6、负责农机化科研、教育、宣传、信息工作。

7、负责组织农机工业新产品示范、推广、普及、技术改造工作。

8、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核发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违章行为查处、事故处理、行风建设等工作。

9、对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农机产品的制造质量、销售质量、使用质量进行管理。

10、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开展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行。负责全市农机维修网点审定发证。负责下属企事业单位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11、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12、指导农机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组织农机化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发布工作,为农村经济服务。

13、指导农机使用管理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农机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升农机化水平、助推现代特色农业发展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发展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精心实施农机化重大项目,切实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不断增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安全水平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我市农机化发展的追赶超越目标。农机总动力达到265万千瓦,推广各类农机具3万台(件),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2%,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62%

一、全面提升农机化水平

1.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总结马铃薯、玉米、水稻全程机械化模式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拓展推广领域,在长城沿线风沙草滩区打造一批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靖边、定边、榆阳等县区开展国家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突破薄弱环节,提高植保、烘干、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通过培训会和现场演示会等方式,推广先进适用机具,形成成熟技术模式并复制推广。

2.持续抓好丘陵山地和优势特色机械化示范。狠抓丘陵沟壑区机械化突破和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示范,针对关键环节,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一批新机具、新技术,建设杂粮、中药材、山地苹果等特色产业机械化示范点,强化宣传培训和示范引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扎实推进农机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抓好农机新机具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完善运行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精心实施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推进技术装备集成示范,形成区域示范带动模式。支持农机研发生产,促进成果转化。

4.精心组织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围绕春耕、春播、秋收等重要农时,及早准备,精心谋划,搞好协调,组织机械化生产。充分做好机具检修、机手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发挥农业机械抢种、抢墒、抢收的优势。做好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开展重要农时农机技术、信息和维修服务,优化农机作业环境,推动机械化生产有序进行。机耕、机播、机收作业面积分别比上年提高2%3%2%

二、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5.科学制定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照补贴政策总体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落实市县农机购置补贴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及时分配下达补贴资金。优化资金分配管理,定期调度分析资金使用情况,加快实施进度,力求当年资金当年使用。研究解决资金结转问题。

6.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农机补贴信息系统建设,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农机化科、经营科牵头)

7.创新方法,优化服务。优化工作程序,机构下移,服务下沉,最大限度方便群众,降低实施补贴政策成本,努力提升政策实施水平和服务水平。

8.加强补贴工作监管。落实延伸绩效考核,强化廉政警示教育,规范业务流程,明晰岗位职责,全面加强监督制约,严处重罚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三、精心组织实施农机化重大项目

9.实施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及时制定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技术路线和作业模式。抢抓有利作业季节,强化行政推动,做好政策宣传,推行“整村推进”、公开竞争、合作社参与等有效方式,提高农机深松整地实效。加强监督检查,在做好人工核查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认真核查作业面积质量,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监管,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全年完成深松整地作业面积55万亩。

10.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在北部长城沿线风沙区、南部丘陵沟壑区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主推四大技术,强化宣传培训,新增保护性耕作示范应用面积4万亩。

11.实施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继续坚持“综合统筹,板块推进,持续发展,整体提升”的思路,大力推广玉米免耕播种、秸秆捡拾打捆、秸秆还田和饲草加工等7项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引进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机具,扶持秸秆综合利用合作社,力争使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重点区和禁烧区达到97%以上。

12.实施其他农机化项目。在抓好重点项目实施的同时,抓好其他农机化项目:农机技能培训鉴定和维修中心建设项目,在榆阳建设区域农机维修中心,定边实施农机培训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项目,分别由靖边、佳县、横山农机监理站实施;农机研发引进试验项目由靖边农机技术推广站实施,研发试验残膜回收机械;农机系统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由市农机中心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跨年度项目和遗留项目。

四、培育新型农机经营主体

13.积极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放手发动,依法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使其成为农机化发展的主导力量。加大对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充分利用补贴资金,优先重点补贴、累加补贴,扶持合作社发展壮大,有关农机化示范项目等财政支农政策优先在示范社中安排实施。

14.着力打造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五好”标准,优选扶持对象,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对外形象,命名授牌2个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扶持5个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树立标杆,支持一批专业合作社建设,使其上规模、上水平。

15.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围绕合作社发展、农机化技术应用等内容,大力培育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农机大户、农机手等新型职业农民,提高综合素质,发挥领军带头作用。计划培训1.7万人次。

16.加快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引导支持新型农机经营组织和个人积极开展跨区作业、订单服务、全程托管、融资租赁等社会化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持续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益。在榆阳、定边等地建设区域农机维修4S店。

五、加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7.加快农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陕西智慧农机信息服务平台”,发挥“互联网+”技术功能,将全市农机管理部门、大型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维修网点、驾驶培训机构、大型农业机械纳入网络化统一管理、调度和定点服务,提升农机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榆林市农机化信息网改版升级。

18.提升安全监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落实免费管理政策,加快联合执法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切实提高农机“三率”,严防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办理登记上牌。推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两证合一”和新机免检。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培训机构依法规范运行。力争2017年全市农机登记率、持证率、检验率分别达到85%75%80%以上,农机事故和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农机局和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19.强化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机质量监管。建设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示范县,在榆阳区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示范项目。组织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培训考试,完成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发证500名。积极开展农机领域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农机产品市场秩序。做好补贴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落实“三包”责任。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健全县区投诉机构,认真受理和及时处理农机质量投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0.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广泛动员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投身扶贫攻坚战,通过参社扶贫、就业扶贫、作业扶贫、担保扶贫、培训扶贫等方式,增加贫困户收入,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市县两级农机部门、单位按照党委和政府要求,落实扶贫工作措施,完成扶贫工作任务。

六、加强队伍建设

21. 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行动。通过集中学习、“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加强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2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农机人的创业奉献精神,更好地服务“三农”。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活跃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23.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制约我市农机化水平提升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补短板、提水平,实现追赶超越的工作方案。围绕提升农机化水平、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培育、全程机械化等重大问题,确定专题开展调研,理清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方法,提出解决措施,推动工作创新。每个县区完成2篇农机化工作调研报告。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进行信息报道,每个县区报送采编20篇信息。按时报送农机化各类统计表。

(三)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县级建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农业机械挂牌、年检,驾驶人员考核、发证,农机安全事故处理等。全所实有人员27人,其中在职18人,退休9人;固定资产累计23.5万元,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站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站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县级建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农机化技术、机具示范推广,承担各级农机化重点项目的实施工作等。全站实有人员21人,其中在职18人,退休3人;拥有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累计113.9万元,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市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市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为财政全额拨款的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调解工作等。全站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8人,退休4人;拥有固定资产累计9.4万元,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市农业机械化学校

市农业机械化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教学工作。全校实有人员13人,其中在职8,退休5人;拥有固定资产6.6万元,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预算布置会议要求,2016年年底我中心及下属单位按照人员编制和工作要求及时编报了2017年部门预算。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预算收支:

1、收入预算:基本支出1672万元(公用经费129.67万元,人员经费1542.33万元),项目支出112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及深松整地1000万元,农机免费管理70万元,农机化事业推广50万元)。

2、支出预算:工资福利支出976.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6.18万元,项目支出1120万元。

增减变化情况:

收入较上年增加56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8.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

支出较上年增加568.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5.0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7.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56.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

(六)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万元,较上年增加6.93万元。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经费245.8万元(办公楼维修及改造工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行实施。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三公”

培训费

说明

2017

4.50

4.40

5.50

 

2016

7.00

7.50

2.65

 

 

与上年比较相关支出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费0,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整体较上年减少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5万元。

会议费:较上年减少3.1万元,将不同业务性质的会议合并召开。

培训费:较上年增加2.85万元,将组织全市农机系统干部进行职业(职称)教育培训。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部门收支预算表(见附表榆林市农机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公开)

 

 

附件:榆林市农机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