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961/2017- 发布时间:2017-06-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方案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方案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交警支队是市公安局领导下主管全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机构,是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领导、检查、安排部署全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二)参与制定城乡道路交通规划;负责全市交通管理安全设施的规划、管理和监制工作。

(三)负责全市交通事故的预防、调研和复议复查工作,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四)指导全市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对违法、肇事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组织领导和实施全市公路巡逻综合执法;负责公路治安案件的处理、公路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处理,承担交通警卫保障任务。

(六)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牌证核发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审验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法制建设,执法检查,开展法规调研活动。

(九)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规费、铁路道口费、罚没款管理,编制经费预、决算及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服装、设施、装备和有关物资的分发、调配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和市公安局做好全市公安交警机构编制、班子配备工作,提出本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使用意见;负责全市交警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交警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

(十一)组织领导全市交警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能、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市交警工作统一指挥调动、公安交管要情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接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进行先期处警。

(十三)负责机关文电、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的处理与管理;负责机关保卫、卫生、信访、内外接待、车辆使用、维修等警务保障及固定财产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二0一七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规划

2017,全市公安交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公安交管工作会议和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市委“追赶超越”为主线,以深化公安交管改革为动力,以“保安全、保畅通、防事故”为工作目标,以“巩固、完善、规范、提升”为核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交管理念,着力推进城市道路缓堵保畅、农村道路防控体系建设、高速公路精细化管理、队伍正规化建设四项重点工作,促进风险防控、交通治理、科技应用、服务群众、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六个全面提升,争创全省一流支队,进入西部先进行列,努力推动全市公安交管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榆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完善交通安全防范机制,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积极推进道路交通社会化治理。坚持协同共治、共建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道路交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交安委职能作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适时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督查,推动各县、乡(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集中解决一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

2、加强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和完善交通安全风险研判预警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事故多发路段和隐患路段。进一步推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落实全市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省市县督办的隐患路段治理率分别达到100%90%85%。与气象部门深度合作,在国省道、高速公路小气候多发路段安装气象监测设备,精准防范因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事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执法,加强对微型面包车超员和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3、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控。继续深入开展客货车超载超限整治行动,严格危化品运输车线路审批,落实危化品车辆运输全程动态监管。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加强黄标车淘汰治理。开展五类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排查,集中约谈一批交通违法突出的运输企业。严格执行驾驶人记满分和审验教育制度,对逾期未检验或记分满12分未处理的“两客一危”车辆,坚决禁止上路行驶,确保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检验率、审验率和违法消除率达100%。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驾校学员素质教育,对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通报有关部门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

4、增强全民交通文明安全意识。充实和拓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社区、村组、学校、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违法举报奖励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坚持适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打造FM95.9榆林交通广播电台宣传平台,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点对点宣传教育和服务管理,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机制,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增强交通安全宣传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坚持安全畅通并重,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治理能力

1、提升城市缓堵保畅工作水平。推动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参与制定完善城市交通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级配置优化,协同推动加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建设,优化城区公交站点和线路设置,科学合理改进人行横道,在有条件的道路上推行慢行车道,倡导绿色出行方式。配合有关部门盘活建筑配建停车场地和停车场配建,最大限度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全面推行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快处快赔,加强高峰时段和重要节点的交通保障,努力提高城市缓堵保畅能力。

2、加大城市交通管理执法力度。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通行管理方式,组织开展城市(县城)交通秩序百日大整治,加大对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提升现场执法比例,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建成榆林市区新建路、长城路和人民路严管路段,各县区年内至少要建成一条严管路段。联合文明办、创建办开展城市文明交通综合评估,定期向市县党委政府和社会报告交通文明评估情况。年内,推出12个文明城市交通示范县区。

3、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智能指挥平台和发布平台,加强对城市交通秩序分析研判,建立“高峰站点、平峰巡线”配套的网格化动态勤务模式,实现对城市道路交通的系统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科学渠化重点十字路口,完善交通信号“绿波”控制方式,健全高空鹰眼监控系统,打造榆林市区23处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样板路,各县区至少打造一条智能化管理示范路段。

4、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夯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年底前全市乡镇“两站两员”建成率要达到100%。加强对“两员”的教育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村“两站两员”管事率,强化对农村通行客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5、推进高速公路精细化管理。建成全市高速公路交通指挥分中心,加强陕蒙、陕晋、陕宁等5处省际执法站的建设,引入无人机开展高速公路巡逻和执法,严格落实零时至5时客运车辆禁行规定,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审批和安全管理,强化山区高速公路、原煤外运通道、恶劣天气、“两客一危”运输车辆、重大节庆日、免费通行时段的有效管控,做到“三个坚决防止”,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防止多车连环相撞事故发生,坚决防止长时间大面积拥堵问题发生。要完善处置突发警情应急预案,开展交通事故救援演练,努力提高救治率,降低死伤比。坚持白天视频巡查,夜间重点路段警车巡逻,加强交通违法现场查处力度,现场查处量不低于查处总量的28%

(三)巩固科技应用成果,进一步提升警务实战效能

1、加强交通管理数据采集录入。以全省“三秦警务云”建设和应用为契机,加强与公安、交通、气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大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人等各类交通管理数据静态信息和全市交通流量、重点车辆通行等动态信息录入,实现海量数据资源的汇聚融合,为实现大数据交通安全管理打好基础。

2、开展大数据综合研判分析。推广应用交通管理综合分析研判平台,建立研判引导警务、问题引领警务的长效工作机制,组建专业研判队伍,深度挖掘交通管理基础性、趋势性和预判性数据,有针对性制定工作计划和整改方案,充分发挥对勤务的指导作用。建立研判结果应用数据库,有效防范和及时解决各类交通安全风险和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

3、打造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升级版。以争创全国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应用示范百强支队、大队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卡口规划建设、执法站提档升级和指挥中心优化转型,织密视频监控网络,紧盯执法站节点,发挥指挥中心效能,形成科学、高效、联通的防控体系。按照“守住边、稳住面、控住线、保住点、盯住车”的防控要求,构建情指融合、情勤对接、城乡一体、高地联动的扁平化勤务机制,进一步提高警务实战效能。推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向农村地区延伸,推广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农村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化。

(四)深化公安交管改革,进一步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

1、延伸“互联网+便民服务”举措。拓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模块功能,全面推广交管12123手机APP,开展网上异地违法处理、预约检审验等更多服务项目,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加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各类用户注册工作,发挥平台的通报、抄告、提示管理功能,年底“两客一危”等重点企业注册率达100%

2、推进车驾管民生警务提质增速。按照全国一等车管所等级化建设标准,理顺车驾管体制机制,完成麻黄梁工业园区车管业务大厅及配套设施建设,推广机动车号牌“301”,实现车管档案电子化,启动车管监管中心建设,加强车管业务的全流程监管。规范驾驶人考场管理,建设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化考场,满足群众驾驶培训考试需求。积极开展自主报考,逐步推行自学直考,年内通过互联网预约考试成功率不低于70%,约考比例100%。指导各县车管所等级评定工作,推动一批县级车管所晋档升级。

3、创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保监会等部门,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快处机制,推动快处机制向国省道和农村地区延伸,快处率城区达到80%,县级达到60%。推行事故救助基金网上运行,提升救助基金使用效能,市县受理岗位达到100%,基金使用总量同比上升50%。落实机动车号牌公开拍卖制度,促进号牌发放公开公正。做好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等改革措施的落地准备工作。

(五)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交管法治化水平

1、加强执法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法制培训,提升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做强法制员队伍。深化执法规范化示范大队、中队、分队创建活动,定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投诉率、曝光率、信访率,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完善和规范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使用,实现对车驾管、事故处理、路面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和舆情评论员,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加大警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

2、增强严格依法办案能力。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强化对酒驾和公路客运严重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常态化治理。加强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办案停车场工作规范,启用支队执法办案中心,推广阳光执法办案平台应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案卷评查活动。健全事故处理人员数据库,完善疑难案件专家评议制度,规范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加大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

3、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加强路面和窗口执勤执法活动全过程公开,落实各个环节监管措施,巩固打击非法中介成果,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考核通报制度,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提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满意率达100%

(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1、坚持政治建警。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支部会议制度,深化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讲规矩、守纪律、正警风”专项教育和“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民警“四个意识”,打造“五个过硬”公安交警队伍。以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30周年纪念活动为载体,着力培育警营文化、挖掘感人事迹、选树先进典型,夯实执法为民思想基础,增强榆林交警的职业成就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2、坚持素质强警。开展分级分类全员大轮训,提升民警、辅警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法律素养和科技素养。推进全国交警网校平台的学习应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定期组织中层领导、业务骨干专题培训和警务实战训练,提高大、中队长统揽全局、谋划工作、严格执法、服务群众和舆情应对的能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强化民警保密意识,杜绝发生泄密事件和网络安全事件。

3、坚持从严治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完善队伍风险隐患研判机制,强化队伍动态监管,增强领导和民警廉政意识。利用榆林交警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和重点岗位廉政教育。完善队伍管理制度,规范辅警日常管理,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警风。

4、坚持从优待警。落实《交警系统关爱民警十项措施》,确保各项从优待警措施落实到位。开展慰问活动,组织入警宣誓和退休仪式,强化角色身份认同。建立执法容错、执法维权、不实举报投诉澄清等民警维权机制,鼓励和保护民警依法正当行使职权。完善“七小”工程,建设警史馆和荣誉室,创建文明机关、模范机关。

5、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紧盯省总队和市局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制度,量化月考核、半年、年终考核细则,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建立干部履职尽责档案,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落实包联督导制度,开展常态化检查巡视,掌握班子状态,了解队伍动态,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开展机关科室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指导、服务、监督和检查的能力和水平。

6、加强警务保障建设。围绕《全市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警力、经费等基础性保障上的支持,推动解决榆横、榆神大队和基层中队营房建设。落实交警经费纳入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政策,以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政策,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强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管理装备配备,配发新型移动警务终端,配齐路面执勤民警安全防护装备。提升政务事务工作,推动全市档案工作达标晋级,规范计财装备管理,严格执行内部审计,为各项公安交管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基本情况

1、单位机构设置状况

榆林公安局交警支队组建于1987年,正县级建制,隶属于榆林市公安局,业务上受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领导。支队内设纪检委、政治处、办公室、计财科、法制科、交通秩序管理科、宣传科、交通事故预防处理科、科技信息科、交通指挥中心、交通设施大队、警务保障室共12个科室,下设城区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榆横工业区大队、榆神工业区大队、绕城快速路大队、特勤大队和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含八个高速交警中队)8个直属大队和车管所(副县级,含驾驶人考试大队、机动车检测中心),以及后勤事务服务中心、车辆违法信息处理中心、民警教育培训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和驾驶人考核教育中心共5个事业单位,业务管辖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绥德、子洲、清涧、佳县、米脂、吴堡共11个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协管榆阳机场交警大队。

2、人员情况

我市交警系统体制从200410月份调整以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指挥”的原则,将市、县交警分别纳入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管理。经费由市财政局予以保障(高交大队、绕城大队、特勤大队属于组建阶段,财务核算列入支队机关;榆佳大(中)队财务核算列入榆绥大队)。现有人员1,736人,其中:在岗人员1,659人(正式人员934人,交通协管员 313人,公益性岗位交通协管员412人),退休人员77人。支队机关及直属大队现有编制633名,其中:行政编制390名,事业编制243名。财政卡发工资人员727人,其中:在岗人员651名,退休人员76名。

3、财务核算管理情况

财务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核算。支队作为主管会计单位,对市财政局负责,接受同级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大队为基层会计单位,接受支队的管理、检查、指导;中队为报账单位,由大队直接管理、核算。支队设计财科、配备专职会计、出纳、票管、稽核、收费人员;大队设综合办公室,配备专职会计、出纳,专兼职票管、稽核、收费人员;中队设专职报账人员,负责处理本中队的各项财务活动。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6年底,市交警支队保有车辆192辆,其中:支队机关22辆;驾驶人考核教育中心0辆;一大队17辆;二大队18辆;三大队19辆;高交一大队11辆;高交二大队15辆;高交三大队10辆;高交四大队10;高交五大队9辆;高交六大队16辆;榆横工业园区大队19辆;榆神工业园区大队8辆;榆绥高速公路大队9辆;绕城大队4辆;高交大队2辆;特勤大队3辆。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21套,价值4,309.48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是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的。其中,收入预算是根据本单位职能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全面汇总分析本单位人员、资产等配备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的年度预算需求。同时,按照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及预算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具体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按国家、省、市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度,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项业务经费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按照职责与绩效结合的原则编制,以职责定项目,以绩效定预算,涵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车辆驾驶人管理等公安交警履职项目,全力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六、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度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共预算总收入17,899.56万元,其中:支队机关4,636.97万元;驾驶人考核教育中心369.99万元;一大队2,089.21万元;二大队2,142.01万元;三大队1,195.01万元;高交一大队848.16万元;高交二大队724.04万元;高交三大队645.61万元;高交四大队612.39万元;高交五大队682.40万元;高交六大队782.43万元;榆横工业园区大队1,611.06万元;榆神工业园区大队192.44万元;榆绥高速公路大队496.56万元;绕城大队222.14万元;高交大队462.56万元;特勤大队186.58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16,025.98万元,增加了1,873.58万元,增长了11.69%。主要是因素是:一是工资及津补贴、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预算增加;二是新增因公、因病干警善后费用;三是及时在部门预算方案中安排车辆牌照及登记证书购置和非税收入票据工本费等专项经费。

(二)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度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共预算总支出17,899.56万元,较2016年度16,025.98万元,增加了1,873.58万元,增长了11.69%

1、总体支出按保障类别来分:基本支出17,169.56万元,项目支出730万元。

2、总体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来分:公共安全支出17,404.10万元(行政运行16,674.10万元、道路交通管理730万元),较2016年度15,636.91万元增加了1,767.19万元,增长11.30%,主要因素是:一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的提高;二是新增因公、因病干警善后费用;三是及时在部门预算方案中安排车辆牌照及登记证书购置和非税收入票据工本费等专项经费。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95.46万元,较2016年度389.01万元增加了106.45万元,增长了27.36%,主要因素是退休人员的人数增加、工资标准提高。

3、总体支出按经济科目来分:工资福利支出10,246.80万元,较2016年度9,544.85万元增加了704.95万元,增长了7.35%,主要因素是工资标准的提高。商品和服务支出6,300.37万元(含车补523.36万元、工会经费132.71万元),较2016年度5,639.72万元增加了660.65万元,增长了11.71%,主要因素:一是正式人员到龄转为退休人员,定额公用保障经费减少了59.35万元;二是增加了项目安排,项目经费730万元,较2016年度10万元增加了7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52.39万元,较2016年度841.41万元增加了510.98万元,增长了60.73%,主要因素是退休人员的人数增加、工资标准提高,住房公积金由于正式人员工资标准提高而相应增加,新增因公、因病干警善后费用。

4、总体支出按核算单位安排明细为:支队机关4,636.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4.47万元,项目支出730万元;驾驶人考核教育中心369.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48万元;一大队2,089.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9.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4.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85万元;二大队2,142.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4.20万元;三大队1,195.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0.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77万元;高交一大队848.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4.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38万元;高交二大队724.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98万元;高交三大队645.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3.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91万元;高交四大队612.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0.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48万元;高交五大队682.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16万元;高交六大队782.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06万元;榆横工业园区大队1,611.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8.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48万元;榆神工业园区大队192.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4万元;榆绥高速公路大队496.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33万元;绕城大队222.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7万元;高交大队462.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8万元;特勤大队186.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及与上年比较增减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9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未安排支出,因公出国(境)本年度未安排支出。

22017年度“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安排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957万元,较去年预算956万元增加了1万元,增长了0.10%,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去年预算24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了4.17%,主要因素是:新组建绕城、高交、特勤三个一线执勤大队而需增加的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2万元,与2016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未安排支出,与2016年度持平;因公出国(境)本年度未安排支出,与2016年度持平。

3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会议费11.92万元,较去年预算6.41万元增加5.51万元,增长了85.96%。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会议数量增加,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争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4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培训费210.95万元,较去年预算208.78万元增加2.17万元,增长了1.04%。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7年度将开展分级分类全员大轮训,提升民警、辅警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法律素养和科技素养。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支队部门预算无此项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安排支出5,570.37万元(含车补523.36万元、工会经费132.71万元),较2016年度5,629.72万元减少了59.35万元,降低了1.05%,主要因素是正式人员到龄转为退休人员,按照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核算公用经费,人员有一定减少,日常运行经费也随之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我支队部门预算无此项安排。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收支预算公开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