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981/2017- 发布时间:2017-06-0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榆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榆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精神,拟定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意见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抓好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二)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有关工作,行使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代表者的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工作。

(四)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集中采购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统计并将集中采购有关信息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受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委托承办相关采购事宜并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负责受理和处理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投诉工作。

(五)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监督检查、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六)负责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编标准及配备。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采购、更新和报废工作。

(七)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园林绿化、食堂、供热、供电、供水、会议中心、会议室等后勤服务和物业管理工作。

(八)指导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我局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有: 2017年,我们要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土地“五统一”为中心任务,以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工作为重点,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韧劲和勇气,全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公车管理与改革、后勤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追赶超越”,继续为全省当标杆、做示范。主要任务是:(1)推进办公用房及土地管理“五统一”。(2)提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3)打造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品牌。(4)深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与改革。(5)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继续保持第一。(6)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7)积极拓展业务职能。(8)加快机关事务工作体制机制建设。(9)进一步强化机关自身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局机关共4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43人,其他事业人员3人。局机关共有一个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共4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37人,其他事业人员3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预算。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 1873.4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873.4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973.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2.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0.52万元;

2)专项业务费300万元。专项业务费包括:商品和服务类项目:237万元,基本建设和资本性支出项目:63万元。

3)其他收入:600万元。其他收入为非税收入包括:商品和服务类项目:5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项目:80万元,其他支出:467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0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1.2万元,增加18.8万元,原因为我局新增协管59名,日常办公设备等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用于购买办公家具和设备等。

32017年预算总计1873.48万元,2016年预算总计1056.36万元,增加了817.12万元,原因为财政返还非税收入600万元,用于支付我局测绘和登记各个收回办公区的费用,剩余用于支付各收回办公区的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及与上年比较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支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培训费2万元。无会议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本年度与2016年度安排的经费比较无增减。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凡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资产购入、软件购置、工程项目,均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办理了相关的手续。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详情请见附表。

 

附件:榆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