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990/2017- | 发布时间:2017-06-05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名 称:榆林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
榆林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榆林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属正县级建制单位,经费管理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思路,加快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学校收费政策,对全市教育经费筹措、使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拟订市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教师奖励基金及其他由市统筹使用的经费的安排计划;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境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组织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统筹指导和管理全市继续教育,推进成人教育的建设与发展;指导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德育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校园安全防范、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
(八)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属单位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及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参与并承办教师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九)主管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入学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事项;负责组织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
(十)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的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教育装备建设与后勤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来陕视察指示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加快追赶超越步伐,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为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创新发展
1.科学制定教育事业追赶超越发展规划。结合榆林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教育发展重大问题调研,开展大讨论,找准位置、寻找差距、确立标杆,制定出台教育事业发展“追赶超越”方案,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教育追赶超越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研究制定我市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各项指标体系和督导检测机制。指导各县区和局属单位在第一季度制定完成教育事业发展“追赶超越”方案。
2.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深化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指导县区推进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新常态•大视导”活动,年底前县级视导活动覆盖本县区8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发挥市县区教研机构的职能作用,指导基层完善校本课程建设,加强“学科延伸型、探究拓展型、实践活动型”校本课程的研发工作,开好地方课程《可爱的榆林》。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语文主题学习实验教学工作。指导普通高中积极稳步推进走班教学改革。
3.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继续深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做好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规范学校招生宣传,完善志愿设置填报,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平稳进行。开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信息技术上机测试试点工作。做好2017年高考、中考质量分析报告及数据应用工作。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推进招生考试精细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平安高考”、“阳光招生”目标。
4.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鼓励各县区按照“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策略,深入推行校长职级制试点改革。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交流轮岗比例达到应交流轮岗人员的10%以上,加强对县区、局属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全面检查和重点督查,确保考核指标顺利完成。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分级管理改革。在全市教育系统建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新动能、新活力。探索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推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5.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巩固和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等学区制管理改革成果,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在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文化建设、课程改革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带动薄弱学校提质发展,实现学校共同体内教育资源优质化、教师交流纵深化、教育管理规范化、教师队伍专业化、学校发展特色化目标。落实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八项制度,强化共同体建设工作考核。
6.积极探索教育放管服改革。按照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服务。探索第三方机构开展学校评估、教育现代化检测和教育满意度测评制度。深入推进家校共育工程,完善“三评一访”(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家长评学校、校长教师访家长)的互动评价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基础教育的科学分析,整体提升评价水平。
(二)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7.加快学前教育普惠公平发展。完成二期行动计划27个尾留项目建设任务。研究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使全市公办园总数达到500所以上。召开学前教育二期计划总结暨三期计划启动会, 认真调研提出解决公办园“大班额”的思路、措施。指导县区评估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确保年底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75%以上。积极构建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指南》实验园各项工作,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开展“保教管理百园行”市级巡回视导活动。创建一批省级示范园和市级一类园,指导县区开展好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
8.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动员会精神,推进横山、吴堡、子洲“双高双普”创建工作,横山、府谷、吴堡、子洲、清涧5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绥德、佳县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进度。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大力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和县城以上中小学校建设计划。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新标准•大规范”活动,创建一批试点县区和试点学校。
9.促进普通高中特色优质发展。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高中办学条件,逐步缩小区域、校际之间差距。引导全市普通高中加强特色项目培育,促进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督查普通高中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落实情况,继续开展“高考管理校校行”活动,做好高考复习备考指导及质量监控分析工作,召开全市高考工作会议和高三复习备考研讨培训会,稳步提升高考成绩,实现名优大学录取人数新突破。实施2017—2018年度大学与高中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春笋计划”。创建省级示范高中1所,市级标准化高中1所。支持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10.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整合创新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出台《榆林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和《榆林市关于加快县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意见》。加大县级政府统筹力度,使县级有关部门所属职教资源(机构)纳入县职教中心统筹管理,整合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渠道,扩大招生范围,完成中职招生7000人。积极组织参加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靖边、米脂、子洲省级现代农业职教发展工程示范县建设,支持靖边创建国家级农村职成教示范县。建成数字化校园2所,特色中等职业学校1所,综合实训基地1个,精品专业2门。加强电大教育。
11.推进特殊教育提升普及发展。研究制定我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体系,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扩大残疾学生接受学前、高中教育规模,逐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教育。落实《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指导各县区开展好资源中心建设使用工作。督促横山、定边、绥德等县区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的50%。为三类残疾学生每年每人一次性补助200元交通补贴。创建省级示范特殊教育学校1所。
12.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支持推进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指导县区做好各类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管理、年检、备案等工作,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查处力度,清理整顿无证办学行为,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三)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1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立德树人“四大四新”活动,全面助推核心素养落地实施,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新体系·大构建”系列教育活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推进“1155”德育模式,建立“三爱三节”、“八大习惯”、“六大创建”和“校园十佳之星”等活动长效机制,创建一批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推进中小学德育系列化体系建设。推进“七五”普法,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探索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加快市、县区综合实践基地建设,提高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管理水平。
14.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指导中小学科学制定学校章程,年内全面完成全市中小学章程建设任务。全面落实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德育工作、实验教学等6个常规要求,促进常规管理精细化。强化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按照《榆林市中小学实验教学指导目录》,开齐、开足、开好各类实验课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中小学实验教学网上上传机制,强化对实验教学的常态化监管。大力加强教科研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校本研修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教科研成果评价和推广机制,促进教育科研向教育实践的转化与应用。
15.全面开展教育系统读书年活动。以“点燃读书激情,共建书香校园”为主题,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读书年活动,举办全市首届中小学读书节,开展“三会”、“三赛”、“三读”等系列活动,培养教师读写习惯和学生阅读兴趣,大力提升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人文素养。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形成文化立校、特色立校、质量立校氛围,促进全市教育文化生态高位发展。继续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6.加强学校体卫艺和国防教育工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三个一”工程,大力实施学生全面发展“22111”项目,落实小学“无课日”活动,提高活动的参与面与实效性。推进社团活动课程化,提升社团活动质量。全面落实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得到落实。大力开展“足球进校园”活动,创建一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举办全市2017年中小学校园足球市级联赛。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加强卫生保健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程,指导学校用好新华美育平台。加强国防教育,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军训工作。
17.强化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实施教育信息化二期行动计划,推进“三通”提档升级,提升带宽水平及光纤接入比率,年内实现“班班通”覆盖率达到95%,90%以上的教师和50%初中以上的学生在“人人通”平台拥有学习空间,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启动智慧校园创建工作。完善市级微课教学平台、实验教学管理平台等应用系统建设,探索建立榆林教育云平台。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和“微课”评选活动。举办全市中小学“新媒体·新技术”应用大赛,探索利用网络平台实施“名师专递课堂”等新型课堂模式。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完成影视教育实验区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8.强化师德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深入落实教育、宣传、考核、激励、监督、惩处、保障等七项制度,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个方面考核教师的师德实绩,使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组织好第33个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
19.严格落实队伍管理制度。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做好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推进工作。管好、用好教职工编制。严格教职工请假审批管理,清理整顿“在编不在岗”人员,严格控制借调人员,清退临时代课人员,坚决杜绝挤占和挪用教师编制现象。落实局长、校长、教研员带课听课制度和乡镇中心校以上校长“三场报告”任务要求,适时组织中小学听课带课展示活动;继续开展校长大讲坛活动,引领校长走业务型、学者型、专家型发展之路。完善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加强教师骨干体系建设。出台并落实《榆林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选拔与管理办法》,加强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培养、管理、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市级教学能手、第二届学科带头人和榆林教学名师评选工作,推进教师梯队建设。遴选骨干教师参加“名师大篷车”活动。
21.扎实开展教师专业成长活动。在中小学教师中深入开展6项技能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教” 和“评”两项技能大比武。在幼儿教师中开展半日活动设计、舞蹈、弹唱、环境创设、看图创编、儿童行为观察与评价等专业技能大练兵活动,适时组织全市幼儿教师专业技能竞赛。继续完善学科能力竞赛活动。
22.加强校长教师培训工作。制订年度教师培训计划,以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为主,年内完成1万人次培训任务。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培训形式、优化培训内容,满足不同类别、层次和岗位教师的需求,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进一步健全教师培训管理机制,建立市级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实行教师培训学时认定统一备案。
(五)加强党建行风,保障教育和谐发展
23.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党员政治素养和教书育人本领。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建党96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积极稳妥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有效改进离退休党员服务、管理工作。
24.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大力开展教育系统纪律作风整顿,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教师“十种师德禁行行为”和有偿补课“六个严禁”行为,对违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入学考试(测试)活动,从严查处普通高中学校有偿招生、违规接收旁听生等行为,促进教育系统行风持续好转。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条例,建立群众举报反映教育行风问题的通报督办机制,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加大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力度。
25.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制定稳定安全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增强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开好公共安全教育课。按月确定主题开展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主题演练活动,提升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个人应急能力。加强后勤服务管理工作,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开展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实施中小幼儿园学生和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
26.加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支持“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着力加强教育扶贫,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开展从学前、小学、初中、高中的一条龙资助帮扶。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以县级职教中心为主阵地,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养新型农民,年内培训1万人次。
27.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对横山、府谷、吴堡、子洲、清涧5县区均衡发展和横山、吴堡、子洲3县区“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实行定期督导和月报制度;对绥德县和佳县的两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导。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2个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进行督导考核。深入推进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创建达标工作,力争2个县区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启动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经费、“全面改薄”项目建设、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等教育重点工作专项督导。
28.加强教育宣传工作。通盘规划全年宣传工作重点,加强与省内外主流教育媒体的联系沟通,为榆林教育追赶超越、改革发展凝聚正能量、传播好声音。办好教育门户网站、刊物、政务微博和官方微信,建立完善教育舆情处置和通报工作制度,对群众和社会关切的问题予以积极回应。落实教育信息报送考评制度,提高教育信息报送质量和数量,动员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为实现教育强市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榆林市教育局编制人数21人,榆林市教育工会委员会与榆林市教育局合署办公,编制人数3人;局属预算单位有17个,其中:正处级8个、副处级5个、正科级4个,共核定编制1867个。各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榆林市教育局及局属单位基本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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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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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编制人数 |
|
|
|
合计 |
|
|
1891 |
|
|
1 |
榆林市教育局 |
行政 |
财政拨款 |
21 |
|
|
2 |
榆林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
事业 |
财政拨款 |
3 |
|
|
3 |
榆林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
事业 |
财政拨款 |
38 |
|
|
4 |
榆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参公 |
财政拨款 |
20 |
|
|
5 |
榆林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
事业 |
财政拨款 |
29 |
|
|
6 |
榆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
参公 |
财政拨款 |
30 |
|
|
7 |
榆林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
事业 |
财政拨款 |
33 |
|
|
8 |
榆林市第八中学 |
事业 |
财政拨款 |
110 |
|
|
9 |
榆林市第十一中学 |
事业 |
财政拨款 |
146 |
|
|
10 |
陕西省榆林师范学校 |
事业 |
财政拨款 |
201 |
|
|
11 |
榆林市第十中学 |
事业 |
财政拨款 |
187 |
|
|
12 |
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榆林市分校 |
事业 |
财政拨款 |
58 |
|
|
13 |
榆林市电化教育馆 |
事业 |
财政拨款 |
32 |
|
|
14 |
榆林实验中学 |
事业 |
财政拨款 |
200 |
|
|
15 |
陕西省榆林中学 |
事业 |
财政拨款 |
360 |
|
|
16 |
榆林高新第一小学 |
事业 |
财政拨款 |
81 |
|
|
17 |
榆林实验小学 |
事业 |
财政拨款 |
117 |
|
|
18 |
榆林第二实验中学 |
事业 |
财政拨款 |
152 |
|
|
19 |
陕西省绥德师范附属小学 |
事业 |
财政拨款 |
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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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1、工资福利支出。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含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根据标准据实编制。
3、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
4、项目支出。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和教育发展规划,结合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区别轻重缓急,按照保运转,促发展的原则,逐项研究核准编制。
五、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28428.25万元,较上年增加846.9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78.25万元,较上年增加1906.96万元;事业收入4460万元,较上年减少138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0万元,较上年增加4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较上年增加285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为28428.25万元,较上年增加84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43.25万元,较上年增加1353.9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681.16万元,较上年增加729.3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24.09万元,较上年减少24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38万元,较上年增加874.32万元;);项目支出4585万元,较上年减少507万元。
(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77万元较上年下降3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因本年没有出国计划不再列入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较上年下降3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9.97万元较上年下降21.13%(公务用车购置没有支出);会议费预算28.31万元较上年下降16.74%,培训费预算14.83万元较上年下降35.52%。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不合理开支,预算水平与应确保的业务支出控制在较为合理的区间。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教育局本级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6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6.4万元。按当年开展业务需求编制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2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在此包含榆林市教育局、榆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榆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三个单位的相关支出。